国家卫健委答复截图
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 18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发布了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建议》的答复。在答复中,国家卫健委表示,近期,有关部门正在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正在考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充分评估,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上升为法律,提高《条例》的法律地位。
国家卫健委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我委统筹推进公共卫生相关法律修订工作。目前,中央依法治国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9部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的立法修法作出部署。关于《条例》的修订,也在积极推动中。一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实际和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经验,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暴露的短板、漏洞,已组织*提前对《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研究。二是鉴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9部法律正在修订中,《条例》作为下位法应遵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故待相关法律修订完成后,尽快启动《条例》修订工作。三是推进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国家卫健委强调,在《条例》修订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过程中,将充分吸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累的宝贵经验,切实弥补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精心对现行法进行健全完善,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造坚强的法律保障。
一方面,切实推动《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多次组织*研讨会并以项目委托形式,对《条例》修订工作开展先期研究,待《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修订完成后,及时推进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工作。做好论证工作和新法制定的充足准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论证工作,纳入立法计划。将多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经验和本次疫情应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同时做好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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